唐朝名臣济济,仅唐太宗在凌烟阁挂像旌表的功勋卓著者就有24位,而长孙无忌被列在首位。就才能而论,他在谋臣猛将、良宰贤相中可能算不上最突出,但却是太宗的

心腹。由于受到唐太宗特殊信赖,长孙无忌不但在贞观朝发挥了特殊作用,且受托辅佐高宗,成为唐初政治史上的特殊人物。

与其他功臣相比,长孙无忌既是一个忠心谋国者,也是一个潜心谋身者,唐太宗曾评价他“善避嫌疑,应物敏速,决断事理,古人不过”。但恰恰是这样一个以韬晦见长的人,既尽忠于君又有功于国,且深明全身之道,最后竟以莫须有的谋反罪名而被流放和赐死,不能不令人深长思之。

善谋全局肯背黑锅

长孙无忌的年龄与李世民相仿,二人从小交往友善,妹妹嫁给李世民后,两人关系更加亲密。李世民青年时南征北战,屡次陷于危难也是长孙无忌所救。而且,太宗终其一生,对长孙皇后都怀有十分感激的心情。长孙皇后与长孙无忌兄妹感情又很深厚,太宗爱屋及乌,当然也就格外信任长孙无忌。

长孙无忌充分发挥了太宗对他的信任和作为内戚的身份之便,对太宗提了一些别人所不能提的建议。加上他本身的聪明才智,这些建议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使他成为贞观朝的第一功臣。

太宗晚年,太子李承乾由于谋反被诛杀。太宗为此痛苦不堪,甚至几度“自投于床”、“又抽佩刀欲自刺”。在另定太子的“家事”中,作为亲戚和第一重臣的长孙无忌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当时最有资格被立为太子的是长孙皇后的另外两个儿子:魏王李泰和晋王李治。两人相比,李泰的条件更为优越,首先他是长孙皇后的次子,比李治年长九岁,且富有才华,在朝臣中声望颇著,唐太宗曾私底下答应李泰要立他为太子。李治是长孙皇后的第三子,唐太宗的第九子,不论从年龄还是从才具看,均处于劣势,但长孙无忌却一再请求立李治为太子。李泰、李治都是长孙无忌的外甥,长孙无忌为什么弃李泰而主张立李治呢?

晋王李治生性仁弱,而魏王李泰则聪明绝伦,善于以才学取悦太宗,并招纳士人,文武官员也纷纷投其门下。长孙无忌知道,如果李泰做皇帝,依靠重用的必定是他自己的心腹。李泰集团的主要成员是功臣子弟,他们靠祖上资荫,身处高官,奢侈放纵,希望通过李泰当皇帝,达到驱逐元老,自己掌权的目的。李治的支持者则是以长孙无忌为首的元老重臣,其中包括李绩、褚遂良等。长孙无忌既是唐朝的开国元勋,又是唐太宗的佐命大臣,是贞观政治的忠实执行者。唐太宗希望自己死后,贞观政治依然坚持下去,只能靠长孙无忌等元老重臣的辅佐,而绝不是李泰手下的那帮纨绔子弟。

而且,长孙无忌熟读经史,经历隋亡的乱世,深知治世刚刚开创,君主太聪明也不是件好事。隋炀帝本身就自幼聪明善辩,但他多智多欲、崇尚浮华、好大喜功,不仅群臣难以辅佐,也容易成为国家民生之蠹害。若李泰得立,他很可能会改弦更张,但其才器和君德又远不如太宗,结局极有可能危及“贞观之治”的成果。在舍李泰而立李治为太子这件事上,唐太宗与长孙无忌最后达成了一致意见。

由于李治仁弱,不像自己,恐不能执掌社稷,唐太宗在立了李治后,思想仍在动摇反复。一度又向长孙无忌提出想改立“有英武才”、像自己一样英俊果断的三子吴王李恪为太子。李恪文韬武略高人一等,朝中和民间立李恪为太子的呼声都极高。根据史实李恪并没有和李承乾或者李泰争夺太子之位,对皇位并没有强烈的欲望。太宗比较欣赏这个天生贵族的儿子,长孙无忌则一再反对。太宗问:“你这么反对,是不是因为李恪不是你的外甥?恪儿聪敏多才,英勇果敢,很是像我。再说他将来是否会倚仗你们长孙家,也很难说啊!”长孙无忌回答说:“李治仁厚善良,是个守成之君的好人选。选储君这件事至关重要,怎能朝令夕改?举棋不定很容易输棋。”在长孙无忌看来,守成之君并非一定要有才华,却一定要像汉朝文、景二帝一样仁顺。唐太宗只好作罢。

后来高阳公主和房遗爱谋反案事发。他们希图减轻罪责,蓄意攀扯吴王李恪,长孙无忌将错就错除掉了李恪。天下都为李恪感到冤屈。长孙无忌在这件事上自是难以保全清白之名,但为了消除后患也为了国家长治久安而不惜背上这黑锅。

娴于治国长于立法

长孙氏是北魏以来的士族高门,属于军事贵族。但长孙无忌本人在军事方面虽有一定谋略,却不善于统兵打仗,用唐太宗的话说:“聪明鉴悟,雅有武略”,“总兵打仗,非其所长。”长孙无忌的长处在“好学,该博文史”。所以李世民南征北战,他立下的功绩并不多,但到了治世开始理国,却成为第一重臣。

长孙无忌作为“玄武门之变”的第一功臣,身居“天官”吏部尚书和右仆射的要职,唐太宗自然而然地把大权交给了他。他在“人事部长”和“国务总理”的位置上只呆了一年,就大刀阔斧办完了三件事:精简机构,确定朝廷定员643人;削弱宗室,把李家远亲从“郡王”队伍中降级;调整外交,改善与突厥的关系。

但是长孙无忌真正发挥出才华的地方在于他编修《唐律》,撰写《唐律疏义》。他也因此名垂史册。《唐律》是与《罗马法》并称的古代法制智慧的结晶。后来长孙无忌又带领房玄龄、杜如晦、于志宁等19人,先后两次重修《唐律》,以省繁去蠢、变重为轻的原则进行修订。《唐律》由于贯彻“先存百性”的指导思想及‘安人宁国’的治国方针,立法宽平,顺乎历史潮流,因而促进了唐初封建经济迅速恢复与发展,是“贞观之治”的重要支柱。

长孙无忌指出,立法的作用在于“以刑止刑,以杀止杀”。因此他主张“德主刑辅”。这个思想十分深刻。他指出德礼是行政教化的本质,刑罚是行政教化的手段,德礼和刑罚对于行政教化不可缺乏。因此他要求把先秦儒法两家的基本主张融为一体,即将儒家强调的德化、礼教和法家所强调的政、刑都视为相辅相成不可缺少的东西。《律疏义序》和《名律》充分地反映了长孙无忌的法律思想。长孙无忌可能是历史上最早主张德治和法治并用的官员。

长孙无忌认为:“法律不是用来监督百姓的短处并诛杀那些犯错误的人的,而是要通过法律的规范教育人、拯救人,整顿社会的风气。”这里,着重体现了教育的方针。这个思想也很有见地。而且古人认为风俗败坏,才有动用刑法的必要,长孙无忌则指出一个国家任何时候都有浅薄的风俗存在,因此,不可以须臾废弛刑罚,只不过有时情况严重,刑罚用得多些;有时情况较好,刑罚用得少些。

长孙无忌的这些思想通过《唐律》贯穿了唐朝的始终,奠定了唐朝海纳百川、包容大度的气度。

安于谦冲临危刚直

李渊把帝位让给李世民后,长孙无忌升为左武侯大将军,后任吏部尚书,晋封齐国公,可以说是荣宠之至了。唐太宗几次要任命长孙无忌为宰相,但长孙皇后一再说:“我家受到的贵宠已经到了极点,实在不愿兄弟再执国政。”她提醒太宗要吸取汉朝吕氏、霍氏等外戚专权的“彻骨之戒”,长孙无忌自己也要求逊职,但太宗不听,拜长孙无忌为宰相,任命他为尚书右仆射。长孙无忌以盈满为戒,恳请太宗批准他辞去宰相要职,长孙皇后也为之请求,太宗不得已,让他辞去了尚书右仆射,而拜开府仪同三司的虚职以示荣耀。贞观七年,太宗又任命长孙无忌为司空,无忌坚决推辞不受,太宗不准,认为自己授官是鉴于才行,如果是出于对亲戚的爱,赐给金帛就够了,何必委以重职。他还特意写了一篇《威风赋》,赐给长孙无忌,追思创帝业之艰难和长孙无忌的佐命之功,宽慰他忧谗畏讥的心理。

贞观后期,唐太宗心骄志满,魏征多次提出批评劝告,唐太宗口头接受,行动难改,魏征死后就更为严重,许多大臣都阿谀奉承,歌功颂德,这些人中也包括长孙无忌。有一次唐太宗对侍从的大臣们说:“人臣顺旨者多,犯颜者少,今朕欲自闻其失,诸公其直言无隐。”这应该是劝谏唐太宗的良机,但长孙无忌等人却违心地说:“陛下无失。”当时,只有刘洎和马周谈了太宗的过失。同年八月,太宗对长孙无忌说:“人苦不自知其过,卿可为朕明言之。”又一次令长孙无忌谈自己的过失。长孙无忌说:“陛下武功文德,臣等将顺之不暇,又何过之可言。”唐太宗当即就指出这是“曲相谀悦”。唐太宗晚年不好直言,难得征求大臣们意见,长孙无忌却以阿谀代替忠谏,这是他作为名臣良佐的缺陷。过于考虑自己戒盈持虚、保得全身而不敢犯颜直谏,难免被后人所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