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年“深挖根治”阶段性工作要求,强化行业乱点乱象整治,纵深推进拱桥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按照县扫黑办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应对当前我乡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面临的局势,着力解决突出社会治安问题,结合我乡实际在全乡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乱点乱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增强责任感
2019年我乡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乱点乱象专项行动,集中排查整治社会治安混乱地区,有力的维护了全乡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全乡盗窃、诈骗案件时有发生,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治安形势仍然严峻,给社会管理带来不小挑战。
乡机关和各村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深刻认识当前社会治安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整治斗争,切实解决好突出治安问题,有效维护好社会秩序和治安大局平稳。
在扫黑除恶乱点乱象整治专项行动中,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集中打击什么犯罪,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力保全县社会治安大局平稳,进一步强化治安防控体系和社会管理,进一步落实政法及平安建设各项措施。
二、工作目标
按照扫黑除恶“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两年深挖治根”的阶段性目标,力争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到2019年12月底,我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我乡的乱点乱象得到有效整治,防范黑恶势力侵入我乡长效机制更加健全,全乡人民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升。
三、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务求扫黑除恶乱点乱象整治实效
乡机关和各村要按照乡上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目标明确、针对性强、措施有力的实施方案,狠抓落实。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乡机关和各村要把集中开展扫黑除恶整治专项行动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平安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认真研究和部署,切实解决专项行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统一认识,提高执法水平。各村两委统一思想,坚持“扫黑除恶”方针,突出重点,把打击锋芒始终指向黑恶势力犯罪、暴力犯罪、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准确定罪量刑,使刑事司法政策的执行真正有利于依法从严惩处严重刑事犯罪。
(三)深入排查,突出整治重点。乡机关和各村要深入分析社会治安形势,集中摸排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重点摸排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特别是要对边界结合部、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情况进行认真摸排,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面掌握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摸排整治危爆物品、道路交通、消防火灾等涉及公共安全的治安问题,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督查,落实整治措施。乡政府要加强督促检查工作,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深入了解扫黑除恶整治斗争的实效。对各村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未列入重点整治,或因整治不力,治安问题仍然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和单位,将按照政法责任查究有关规定,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乡机关和各村要广泛组织动员群众积极参与贯穿于扫黑除恶整治行动的始终。要组织多渠道、多形式、多途径、高密度、全方位开展宣传,形成强大声势。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线索,对提供治安乱点,黑恶势力犯罪以及其它突出治安问题重要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的有功人员要给予奖励。
四、整合力量,加强防控,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
乡机关和各村要切实加强各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防止因刑事案件、治安问题引发群众性事件。切实加大流动、暂住人口的管理力度,及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各寺庙管委会要与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一道,切实加强对僧侣的管控,及时掌握重大涉稳情报信息,防止出现非正常聚集活动。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防范大检查,重点抓好文化娱乐场所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不发生治安灾害和群死、群伤事故;抓好交通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抓好消防管理,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抓好爆危物品管理,消除公共安全事故隐患。